營業人申請B2C電子發票所需準備:

1.營業人基本資料,包含:公司統一編號、稅籍編號、財務聯絡人與email、電話。(請營業人提供之eMail必需是可以聯繫的,因為財政部與系統日後很多重要通知會通過eMail聯繫!)

2.請統計每期使用發票所需張數(電子發票每組50張)、列印電子發票的合格紙張、掃描載具的條碼掃描器、可以開立電子發票的系統軟體與適用的列印設備

3.可以開立電子發票的系統軟體

4.前項系統適用的發票列印設備(熱感印表機)與合格的熱感紙(需提具產品型錄與SGS檢測證明備查)

5.掃描載具的條碼掃描器(需提具產品型錄備查)

以上準備妥當之後,請填寫「字軌號碼申請書」向所屬稅捐單位申請

★以上您若是採用群豐資訊的POS產品,業務會協助搭配完成。★

使用電子發票的營業人還是可以混用其他種類發票,如:手開二、三聯、收銀機發票...等。唯稅務申報時不同類型發票有不同申報方式,如:收銀機發票可彙總、電子發票需要逐筆申報。

國稅局並沒有限制營業人取得配號的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只能使用於一個系統。但您大量的字軌號碼,需要分開使用時,請財務與系統管理人員務必仔細作業。

1.請避免發生重複開立或誤開非所屬配號的發票。造成發票的使用違規,誤開之發票若有重複中獎的狀況,營業人需負擔中獎金額。

2.多系統的分別上傳發票資料與每期空白發票號碼之產生與合併檔案上傳大平台,請於規範期限之內完成。

電子發票的作廢、折讓相關規範與傳統發票是一致的。

1.若有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之交易作廢發票,也請務必取回原發票並加蓋作廢章。

2.若持「載具」交易之發票,請憑原交易載具查詢發票作廢。

3.若消費者無法提具原有「電子發票證明聯」或「載具」時,請改用折讓。